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问题及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特殊、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很容易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乱象,极易产生纠纷。以下几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常见问题一起来了解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问题
Q
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A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法律对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动产,而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承包人扣留建设工程拒绝交付属严重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承包人可就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Q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A
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另外,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Q
承包人未按约定工期完工的,发包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A
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承包人已经明确表明或者以实际行动表明不会再继续施工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发包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继续施工,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Q
仅凭发票能否认定工程款已支付?
A
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因此,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应提供银行流水、收款收据等材料进一步佐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法律风险的发生大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完善或者合同履行过程出现了问题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要重点审查以下几点:
1.审查招投标手续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因此,双方需在合同签订之前审查建设工程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类型,避免因缺乏招投标程序而使合同无效。
2.审查合同主体
在签订合同之前,需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持续经营、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发包人还需审查承包人是否具备承包工程的相关资质;如果签约主体是发包人的公司部门、项目部等,承包人还需审查相关的授权委托材料。
3.审查合同价款
发包人与承包人常见的计价方式包括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成本加酬金等。双方需审查是否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性质,上下文约定的计价方式是否一致;是否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风险范围、程序和调整方法;工程造价是否合法,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明确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等。
4.审查工期条款
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工期延误、工期索赔等是否清晰、明确,以及相关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
5.审查工程变更条款
审查合同中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更换、其他临时修改的双方交换意见的程序,及所涉价款的估算方式、估算程序、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合理、明确、可适用。
6.审查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重要保障。作为发包人,其应重点审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拖欠民工工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违约责任;作为承包人,应重点审查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按时审核结算资料、未按时返还质量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7.审查争议解决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双方应尽量约定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申请仲裁或诉讼,注意选择仲裁时必须写明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诉讼虽然不能协议管辖,但仲裁的管辖约定依然有效。
专业助力有法保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都应该高度重视。
建议您加入法保网,享受合同下载、合同定制、合同审核等服务,资深法律顾问在线沟通、即时跟进、全程把关,为您解决各类合同需求,量身定制合同协议,专业审查合同条款,弥补合同漏洞,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降低,减少闪失和差错。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