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骏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250元
作者:147小编
更新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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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兴骏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运输车辆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07月07日09时20分,董美剑驾驶京AHE378行驶至星火西路-道路与四路居南路交叉口,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无押运人员,无装卸管理人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已装载货物土方,由泛海世家西侧工地送往保利天汇附近工地,本次运输中车厢部分未苫盖,苫盖不严,车辆所载物品未发生脱落。
北京兴骏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50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