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执行建设程序,一般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目标和任务,各阶段工作时间可以交叉重叠。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称为项目前期。立项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一、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起点。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讨论确定。在这一阶段规划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资金来源等,为后面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二阶段。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详细阐述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项目建议书经过审批后,将成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承担。
三、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关键阶段。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项目单位会进行详细的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对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环境以及社会影响是否可控进行充分地科学分析和论证,解决项目建设技术、经济、环境、社会可行性问题。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研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过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
四、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项目单位会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果,对设计对象进行全面研究,进一步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确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
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初步设计阶段的成果将作为后续阶段工作的基础。
五、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阶段。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这一阶段,项目单位会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目的是为项目的顺利开工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
六、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阶段。在这阶段,项目单位会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建设实施阶段各参建单位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七、生产(运行)准备阶段
该阶段是在建设实施阶段完成后进行的,是为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前所进行的准备工作。项目单位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设备的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为项目的投产运行做好准备。生产准备阶段还需要编制生产准备大纲,明确投产后的运营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成生产(运行)准备是工程由建设转入生产(运行)的必要条件。
八、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项目单位会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质量标准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即可以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运行)。
九、后评价阶段
后评价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延续阶段。在项目投产运行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会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有影响评价、经济效益评价、过程评价等。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